法院执行多少钱少给点行吗

执行法院判决应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额足额执行,若想少给需与申请执行人协商,获其同意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经法院认可后按协议执行。

若未经同意擅自少给,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,包括查询、冻结、划拨财产,查封、扣押、拍卖财产等。同时,还可能对被执行人罚款、拘留,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。

建议有少给执行款需求时,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,坦诚说明自身困难与还款能力,争取对方理解,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,并及时提交给法院审核确认,以合法途径解决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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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
(1)法院执行款项有明确规则,一般要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足额执行。这是保障法律权威和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体现。
(2)若想少给执行款,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是唯一合法途径。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对减少金额和履行方式进行约定,经法院认可后就可按协议执行。
(3)未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擅自少给执行款属于违法行为。法院会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,包括查询、冻结、划拨财产,查封、扣押、拍卖财产等,还会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、拘留,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。

提醒:执行款项时切勿擅自减少金额,一定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并获法院认可。不同案件情况不同,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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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若想少给法院执行款项,应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,表达自身还款困难等情况,争取对方理解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在协议里明确减少执行金额和具体履行方式。

(二)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,及时将协议提交给法院,待法院认可通过,后续就可按照协议来执行。

(三)千万不能未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擅自少给执行款,否则会面临法院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,还可能被罚款、拘留,严重的会构成犯罪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,在执行中,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,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,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。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、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,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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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法院执行款项要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足额执行。若想少给,得和申请执行人协商,对方同意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经法院认可,就能按协议执行。

2.未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少给,法院会强制执行,像查询、冻结、划拨财产,查封、扣押、拍卖财产等,还会对被执行人罚款、拘留,情节严重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。

3.少给执行款一定要和对方协商并获法院确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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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法院执行款项应按生效法律文书足额执行,若想少给需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经法院认可后按协议执行,擅自少给会面临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,被执行人需按确定金额足额执行。当被执行人期望少给执行款项时,可与申请执行人协商,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法院认可,就能按新约定执行。然而,若未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擅自少给,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,像查询、冻结、划拨财产,查封、扣押、拍卖财产等。同时,法院还能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、拘留,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。若在执行款项方面有疑问或面临类似情况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妥善处理相关法律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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